我在血里豢养野兽 摧毁这个美好宇宙

流光 第三章

再次来到MARS酒吧,门口的墙上挂着一幅海报。定睛一看,是个招聘启事。MARS要招酒吧驻唱?须在心里打了个问号,推开门看到飒好端端地坐在吧台边上和壳哥在聊天,手里是一杯威士忌配球形冰。飒看到须推门进来,便举起酒杯跟他打了个招呼。

 

“你要走了么?”须歪头将身上的画板放到地上,挑眉看了看飒。被问的人露出一脸迷茫的表情。

 

“不是飒,是另一个歌手,前两天被经纪公司签走了。”壳适时解答了两人的疑惑,从吧台后拿出一个空杯,倒了一杯生啤推向须。“不过他今天会在这里做最后一场表演,你们可有福了,记得保守秘密。”

 

看来今天是见证明日之星崛起的日子了。

 

在MARS酒吧被挖的歌手,这已经不是第一个了。据说因为老板壳之前混过娱乐圈,多少有些资源。加上老板对音乐颇有品味,所以找来的驻唱歌手都还挺有实力,远近闻名也吸引了不少星探来这边蹲点挖人。对此壳倒是喜忧参半,一方面为手下的小朋友找到出路不必再重蹈当年自己的覆辙而感到欣慰,另一方面这年头要招人也还是挺费劲的啊。

 

壳举起酒杯和飒碰了个杯,给了一个眼神自己体会。飒则是苦笑着闷了口酒,随即开玩笑般调侃起自己。

 

“壳哥你说,在这唱了这么久也没个经纪公司来问问我,我是不是给你拖后腿了?”

 

飒似笑非笑地将杯中的金黄色液体一饮而尽。要论外形论唱功,飒比其他的歌手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酒吧里甚至有不少附近美院的女学生,浓妆艳抹来MARS企图蒙混进来就是为了看飒表演。除了不怎么喜欢与台下互动之外,飒作为驻唱歌手真是无可挑剔,更可贵的是飒还是个创作歌手,自己写的曲子虽然不能说完美但也都在水准之上。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儿了呢?壳也是摸不着头脑。

 

 

须拿出几幅之前在酒吧无聊给飒画的速写,每一张都是飒低头抚琴闭眼认真唱情歌的模样。飒的手指很好看,拨弄琴弦的时候有种平淡的美,但总觉得和他本人相去甚远。或者说,看着在台上唱歌的飒,却感觉那是另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

 

“飒,你喜欢唱情歌么?”

 

飒略带惊讶地看着须须。

 

他突然明白须想说的是什么。谈不上喜欢不喜欢,混口饭吃写些情情爱爱的歌,大家都喜欢听也无妨。这是他在做的事,而他心里却并不是这样想的。他的理想是组个摇滚乐队。前不久开玩笑说的话,飒没想到须须却记在了心里。

 

须在提醒他,既然嘴上说不是混日子,就该即刻行动起来。

 

“我当然知道情歌不是我的路线。但组乐队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飒略显无奈的摆了摆手。

 

“说起来我最近看中了个鼓手,不过还得费神挖墙脚。”

 

 

但飒没说出口的是——他早晚会是我的鼓手。

 

 

 

要一个一穷二白的人组建一个乐队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除了飒自己,他手头真是一个队员也没有。虽然他华立风能写能唱还弹得一手好琴,拿手乐器多的能让人瞠目结舌,但毕竟一个人成不了一只乐队。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合适的伙伴。

 

前不久他在一家名叫207的live house里看了一场演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乐队,他之前从未耳闻,也是一时兴起。因为白天经过live house的时候看到一个男生在默默往场子内搬乐器,而他手里正在搬运的那只大鼓,一瞬间吸引了他的眼球。DW的鼓,世界上没有一套一模一样的鼓,因为每一套都是品牌独家定制手工定做的。只有顶级的乐队鼓手才舍得定做这样的鼓,也只有顶级的鼓手才能打出这套鼓的精髓。在这样一家毫不起眼的live house里居然有人会用DW的鼓?飒的好奇心瞬间就被吊了起来,于是立马上前看了眼海报想知道今天是哪个牛逼的乐队商演。

 

乐队的名字叫小恶魔。海报上没有任何乐队表演者的照片形象,只有一只戴着恶魔角的黑色身影。看来是个不知名,但却想搞点神秘的乐队。飒随即决定买张票晚上来捧捧场。

 

然而乐队的表演却让他大失所望。实在是没有什么可圈可点之处,从歌曲到演唱都是极其普通的水平。看的出都只是一帮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叫小恶魔的名字还真是恰如其分。但飒还是如获至宝,因为乐队的鼓手,一个梳着恶魔角发型的男孩。飒能听出来,虽然歌曲平平无奇,但是鼓点的每一声,力度和节奏都掌握的恰到好处。飒看着那个鼓手游刃有余的表演,甚至闭着眼睛也能行云流水地敲打出每一个正确的节奏。鼓的声音不慌不忙,不卑不亢,只能说恰如其分,看似普通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好听。

 

也许是他的视线太过炙热,台上专心打鼓的人却也睁开了眼睛略带迷茫地看向了飒的方向。视线相交的那一刻,飒看到对方突然狡黠一笑,又马上把视线移开,开始摇头晃脑打起鼓来。但飒知道,刚刚那一眼,有一种同类相识的感觉。他想对方一定也感受到了。

 

等乐队表演结束,飒便偷偷摸到了后台四下寻找,他想那个鼓手必然也在等着他去找他。然而其他乐队表演人都在,唯独没有看到鼓手的身影。飒不免内心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有种许久未感觉到的兴奋。

 

有点意思。

 

 

 

自那以后飒便开始疯狂在网上寻找关于小恶魔乐队的消息。可惜这个乐队实在是没什么名气。官方的微博号看上去就是个小打小闹的个人账号,已经许久都没有更新了,粉丝数也少的可怜。飒只能没事常常去那家live house碰碰运气。可惜那个乐队也不是live house的常驻表演,自从上次之后飒再没有遇到过小恶魔的演出。

 

幸好功夫不负有心人。207的工作人员在看到他每天都来一遍,然后看到演出宣传海报之后就垂头丧气的走了,这样重复了好多天之后终于忍不住问他是不是在等什么乐队?当得知是在找小恶魔之后,工作人员叹了口气说小恶魔的人气和现场实在不怎么样,所以以后应该不会再有他们的表演了。正当飒绝望地想要离开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了他可以去Puzzle酒吧碰碰运气。

 

 

终于在Puzzle见到小恶魔鼓手的时候,飒觉得可能就是之前的坎坷寻人路让他更加坚定了一定要说服对方来自己的乐队。然而当他跟对方说出邀请的时候,少年却扑哧一声笑了。

 

“这位帅哥,虽然看着你我挺有眼缘,但你也真是毫无准备一时冲动就来了,你觉得你有什么理由说服我跳槽跟你混呢?”恶魔角的少年眨眨眼,一脸无辜又好笑地看向他。

 

言下之意则是说,你一人啥都没,凭啥让我放弃现在的乐队跟你走呢?

 

飒倒也不气馁,问了名字要了邮箱,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炸炸。”飒念了一遍对方的名字,还真是符合古灵精怪的外表,“回去记得收邮件,我会发你我的demo。而且,你的水平呆在现在的乐队里,也太屈才了。只有我才能让你的水平真正有用武之地。”

 

自那以后,飒三天两头就往Puzzle跑。在Mars没有表演的夜晚几乎都去了Puzzle。但炸炸却不是一直出现,而且出现的总是毫无规律,飒要碰面只能单靠运气。

 

终于很久以后,飒收到炸炸回的邮件。

 

 

“你的歌不错。不过要想让我跟你组乐队,我有一个条件。

 

只要你能说服我的朋友做主唱,或者说只要你能请得动我朋友当你的主唱(反正你也没主唱说不定你还得感谢我帮你找了个人),我就答应你。”

 

 

 

 

夏日就是晴天霹雳。卷儿在飒的歌词本上随手写着。夏天结束就要回去巴黎,对自己来说夏天也未免太短暂。回国的这些日子每天都是上街,见以前的亲戚朋友。其实真正称得上朋友的也就只有壳和飒,须也算,其余是真的想不起来了。可是明明短暂的回国时间却有大把是用来浪费,见不想见的人,说不想说的话,阿谀,献媚。

 

这都是必需要做的。所以卷儿在大多数人眼里都是干净美好的。没有任何一点会让人感到不安和难堪。总是在最好的时机恰到好处的缓解尴尬。

 

大体如此。大部分人都是这样。

 

卷儿没有告诉飒,他在巴黎的时候学了贝司。小有成就,尽管技术还不娴熟,但是完整的演奏什么已经不在话下了。他那么想要进入飒的世界,想要在他心里保有一席之地。他以为自己做到了。而事实是两个人在一起好像只是理所应当和顺其自然。飒从来没有表明过什么,对谁都没有说,只是所有人都自然而然的认定他们是在一起的,所以也就成了这样。青梅竹马到情侣之间的身份转换从来都不需要谁过多干涉,仿佛大家都心知肚明。

 

他厌倦过,累过,找过其他人。难道飒不会吗?还是他对感情本就毫不在意?他大概只需要香烟和吉他。如果真是这样,他也是最幸运的。

 

 

晚上卷儿打电话给飒,飒和他约好在Puzzle酒吧碰头,电话里还卖关子跟他说要介绍一个很厉害的人给他认识。即使没见面,从声音卷儿就能听出电话那头飒的急切和兴奋。

 

卷儿到酒吧的时候,酒吧的演出第一波已经结束,第二波开始要在半小时之后。没有演出的Puzzle里夹杂的都是各种吵闹的聊天声、游戏声和碰杯声。卷儿其实不太喜欢酒吧的氛围,他只是喜欢有飒在的酒吧里安静听飒唱歌时候那种略带违和的契合感。

 

Puzzle的人群里,他一眼就看到了飒,坐在离舞台很远的角落。飒坐的姿势正巧面对着他,而飒对面还坐了一个人,卷儿从远处望过去只能看到那人留着一个俏皮的发型,头顶的两个翘角尤其可爱。

 

这个独特的发型,似乎在哪儿见过。卷儿想着,看到飒已经在朝他招手,便快步走了过去。

 

“你来了。”飒往旁边的位子挪了一下,示意卷坐到身旁。

 

“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卷儿。”飒朝着对面的男生说到,又转过来看向卷儿。

 

“卷儿,这是我未来乐队的鼓手,炸炸。”

 

刚说完,卷儿就看到对面的男生翻了一个无情的白眼。

 

“……炸炸?”卷儿轻轻重复了一遍名字,然后抬眼看向了恶魔角少年的正面,对方看着自己的眼神也带了一丝惊讶。他突然想起是在哪儿见过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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